法律教室:職業災害的救濟


阿牧在一間「日發」傳統產業上班,一日,阿牧在上班中上廁所,因為廁所過於濕滑,致使阿牧不慎跌倒,右手輕微骨折,阿牧為趕去拜訪客戶,忍痛前往洽公,沒想到屋漏偏逢連夜雨,阿牧在洽公途中又發生車禍,當場送醫急救,阿牧可以向日發公司請求職災補償金嗎?




一、 職業災害的認定?

  
所謂「職業災害」,即是勞工在上班期間,於工作中提供勞務所發生的災害,並且在工作與職業災害之間,具有因果關係,也就是勞工之所以會發生職業災害,是因為 雇主提供缺乏安全管制或安全管制不足的作業環境,才會使勞工發生意外事故。所以只要符合職業災害的定義,無論僱主有無過失,勞工便可向雇主請求職災補償 金。

二、 阿牧在廁所跌倒、及洽公途中發生車禍,日發公司是否均須對阿牧負責?

1、跟據相關法令的解釋,廁所為工作上必須設置的場所,屬於法律上所稱就業場所,所以勞工於上班時間如廁受傷,而其受傷若能證明與工作具有因果關係,是屬於職業災害的。

2、 至於阿牧於洽公途中出車禍,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制定「傷病審查準則」中,亦明確表示若勞工因公差由就業場所出發,在職務活動及合理途徑中發生車禍,是可 以視為職業災害的;但必須注意的是,若車禍之發生,是由於阿牧之重大過失(如無照駕駛、酒醉駕車、闖紅綠燈等…)則不能再將該傷害視為職業災害。


三、 日發公司如有依勞工保險或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時,該公司是否得主張抵充職業災害補償金?

若 雇主有為勞工投保,並負擔保險費時,是可以在保險費負擔比例中,所領得之保險金,主張抵充,例如阿牧應領得補償金為25萬元,而勞保局已經給付15萬保險 金給阿牧,若日發公司對該保險之保險費為全額負擔時,便可主張全額抵充,此時日發公司只須再給付10萬元給阿牧即可。


四、 阿牧的受傷若是因為公司的過失才導致阿牧天外飛來橫禍,阿牧可再進一步請求賠償嗎?


職業補償金是在公司有無過失下均可請領,但若公司確實有過失,阿牧可以依民法侵權行為的規定請求損害賠償,除非日發公司可以舉證其無過失,否則除職業補償金外,免不了再對阿牧為損害賠償金的給付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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