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甲公司於數年前實施無薪休假,與法不符,故委託人乙○○、丙○○於退休後,委託本所依法向甲公司索討違法減薪之金額。甲公司於訴訟過程中,委託數間律師事務所,試圖模糊焦點、影響法官心證,然而,經本所一年多的訴訟上努力,終令乙○○、丙○○獲得其依法可享有之權益。
二、甲公司於委託人丁○○、戊○○兩人任職期間,未依丁○○、戊○○兩人之薪資,如實為其投保應該投保之勞工保險額度,導致丁○○、戊○○退休後所得領取之老年年金大幅縮水。甲公司更於戊○○發現後,於資訊不對等之情形下,誘騙戊簽署拋棄權利之文件。幸而丁○○、戊○○經他人介紹委託本所,最後,法官終於判定戊所簽署之文件無效,丁○○、戊○○均獲得合法之賠償。